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事大全-九游会老哥交流区

导语 沈阳市办理出入境如何办理,丢失如何补办,需要哪些材料。本地宝办事频道为您总结了所有与出入境有关的问题。

  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北陵公园正门对面)。乘坐220、231、245、242、227、800、210、217、281 路公共汽车在北陵公园车站下车。

  一、中国公民出境办证须知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周末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假日不受理。

  中午延时服务:11:30-13:00

  “双休日”办公时间:8:30-16:30

  国家工作人员管理: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及现役军人、人民武警警察。这些人申请办理出境证件需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备案印章。

  护照申请所需材料:

  1、制证照片。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

  2、填写完整且含申请人近照的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及复印件。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的申请人,应当要求其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对于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除应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由监护人陪同;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护照受理签发工作规范》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查验监护人意见。对于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查验是否所有监护人均出具了同意其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护照换发申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护照换发: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不足三页);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护照补发申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护照补发:1、损毁;2、被盗;3、遗失

  护照变更、加注申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普通护照加注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门姓名或者非标准汉字拼音姓名的2、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出新照片加注的3、需在新护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办理护照变更、加注除需提交与首次申请护照相同材料外还需提供有关相关证明材料及护照原件和a4纸复印件,加注一项收费20元。

  往来港澳证首次申请:

  已满16周岁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集体户口薄提供户口卡原件, a4纸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携带户口薄,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能证明监护关系得原件及a4纸复印件。

  港澳商务申请:

  1、申请条件。(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2、申请材料(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港澳探亲申请

  探亲范围探望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申请人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已满16周岁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集体户口薄提供户口卡及港澳亲属在港澳的身份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a4纸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港澳亲属在港澳的身份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能证明监护关系得原件及a4纸复印件。

  港澳逗留申请: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3)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港澳其他申请:

  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办理赴台湾业务:

  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的申请人已满16周岁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集体户口薄提供户口卡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及a4纸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携带户口薄,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能证明监护关系的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和a4纸复印件。相关证明是指(一)应邀赴台的需提供台湾入台许可、国台办批件。(二)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入台许可(三)旅游,须提交旅行社出具的发票(四)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网上受理业务:

  沈 阳 市 网 上 公 安 机 关服 务 大厅网址(http://gabsdt.shenyang.gov.cn/)

  辽宁省公安出入境政务网网址(http://crj.lnga.gov.cn/index.htm) 按网上提示操作.

  二、境外人员办证须知

  (一)外国人申请签证、居留许可须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分。

  探望直系亲属者申请签证、居留许可:

  申请人系中国公民和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的外籍配偶、外籍父母及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申请签证、居留许可须提供下列材料:

  1、提交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2、外籍配偶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籍父母提供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籍子女提供出生证明或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探望中国内地居民,提供中国内地居民的居民身份证、常住户籍证明或在中国内地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探望在中国内地常住的华侨,提供华侨的中国护照、国外定居证明及在中国内地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探望在中国内地常住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在中国内地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探望在中国大陆常住的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及在中国大陆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探望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提供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在中国内地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已满18周岁的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含)以上有效期的居留许可,还须提供《健康证明》;

  5、上述所有证明材料中,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6、有效护照或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及其复印件;

  7、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在右上方粘贴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未满18周岁外籍寄养子女申请签证、居留许可:

  1、被寄养儿童住宿证明(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

  2、有效护照或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在右上方粘贴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4、被寄养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文须翻译);

  5、被寄养儿童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或中国籍父母的中国护照及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6、被寄养儿童父母委托寄养人公证书(注明委托抚养或者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

  7、寄养人担保公证书(担保书在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8、寄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上述材料中,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如:境外出生证明等),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投靠亲属者申请签证、居留许可:

  申请人系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及其外籍配偶,申请签证、居留许可须提供下列材料:

  1、提交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2、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投靠人在境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

  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被投靠人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3、投靠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被投靠人中国内地居民的居民身份证、常住户籍证明或在中国内地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投靠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提供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在中国内地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已满18周岁的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含)以上有效期的居留许可,需提供《健康证明》;

  5、上述所有证明材料中,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护照或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及其复印件;

  7、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在右上方粘贴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置房者及其家属申请签证、居留许可:

  申请人系年满60周岁在中国内地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l8周岁外籍子女,申请签证、居留许可须提供下列材料:

  1、提交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2、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经公证的经济来源证明(汇票、存折、现金卡等)或经济担保书或经济自保书;外籍配偶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籍子女提供出生证明或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满18周岁的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含)以上有效期的居留许可,需提供《健康证明》;

  4、上述所有证明材料中,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护照或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及其复印件;

  6、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在右上方粘贴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赡养父母者申请签证、居留许可:

  申请人系来中国照顾年满60周岁、在国内无子女的中国籍父母且已满18周岁的外籍华人,申请签证、居留许可须提供下列材料:

  1、提交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2、提供中国籍父母的内地居民身份证、常住户籍证明或在中国内地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被赡养人国内无子女证明;

  4、经公证的经济来源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

  5、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含)以上有效期居留许可的外国人,需提供《健康证明》;

  6、上述所有证明材料中,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7、有效护照或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及其复印件;

  8、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在右上方粘贴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探望非直系亲属者申请签证

  1、提交外国人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2、提供中国内地亲属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探望华侨者提供所探望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探望港澳居民者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探望台湾居民者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4、上述证明如系境外机构出具,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必要时需提供国内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5、有效护照或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及其复印件:

  6、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在右上方粘贴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申请旅游签证:

  1、提交外国人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2、有效护照或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在右上方粘贴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4、提供本人能够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如现金、存款证明等(每天按l00美元计算);

  申请商务签证:

  1、提交外国人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2、有效护照或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在右上方粘贴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4、提供已年检的本市接待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书面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

  6、首次申请6个月以上商务签证,申请前接待单位须在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单位备案登记;

  申请其他签证:

  1、提交外国人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2、有效护照或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在右上方粘贴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4、来沈看病人员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

  申请任职(就业类)居留许可:

  1、提交外国人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2、有效护照或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在右上方粘贴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4、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以上(含)有效居留许可,须提交《健康证明》;

  5、首次为外国人申请居留许可的单位,申请前须在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单位备案登记;

  6、企业出具书面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

  7、提供企业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外商企业投资批准证书、《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演出者需提供文化部、文化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批准演出文件;

  申请任职(就业)人员家属类居留许可:

  1、提交外国人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2、有效护照或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在右上方粘贴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4、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以上(含)有效居留许可,须提交《健康证明》(十八岁以下免交);

  5、提供任职者(就业者)护照、居留许可及就业证或外专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配偶提供婚姻证明,父母和子女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外文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

  7、企业出具书面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学习类居留许可:

  1、提交外国人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2、有效护照或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在右上方粘贴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4、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以上(含)居留许可的须提交《健康证明》(十八岁以下免交);

  5、首次为外国人申请居留许可的院校,申请前须在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单位备案登记;

  6、持“x”签证入境须提供就读院校注明学习期限公函和《录取通知书》原件;

  7、持“l”、“f”签证入境须提供就读院校注明学习期限公函、《录取通知书》和jw201或jw202表:

  探望留学生者申请签证

  外国留学生的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未满l8周岁的外国留学生的父母或境外监护人申请“l”签证需由本人亲自提供下列材料:

  1、提交外国人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2、提供留学生就读院校公函及留学生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外籍配偶提供婚姻证明(日本、韩国国籍申请人可提供户籍证明);外籍子女提供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日本、韩国国籍申请人可提供户籍证明),监护人提供留学生父母委托书(上述证明如系境外机构出具,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必要时提供国内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3、有效护照或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及其复印件;

  4、提供留学生护照、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在右上方粘贴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申请团体签证分离

  1、提交外国人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2、提供本市接待单位公函;

  3、提交被分离人员的护照和团体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在右上方粘贴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团体签证丢失后申请补发

  1、提供接待单位公函和本次入境的团体签证、团队名单和组团的复印件,可获得与原签证停留期限相同的零次团体签证;

  2、对持特区签证的外国人申请“l”签证原则不予受理。对有紧急事由(探望危急病人、奔丧)出具相应证明,可获一个月以内零次“l”签证,最多签发一次;

  (二)台湾居民办理台胞签注、居留签注须知

  1、提交临时住宿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并在右上方粘贴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3、有效台胞证及复印件

  4、申请台胞签注注明停留事由的书面申请书(有接待单位的由接待单位出具,无接待单位的由本人出具)

  5、申请居留签注: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

  在大陆投资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投资批准证书、单位书面申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在大陆企事业单位任职、就业的,提交单位书面申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就业管理部门签发的就业证、《营业执照》副本及投资批准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在大陆就学、学习或接受培训的,提交入学通知书及在学证明或主管部门的证明;

  在大陆从事科教文体等交流活动的,提交所在单位证明及所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在大陆购置房产的,提交房产证或房产证明:

  与大陆居民结婚的,提交结婚证及本市大陆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

  外国或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工作人员或家属中的台湾居民,提交驻华机构的照会或公函;

  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须提交接待单位公函、亲属关系证明及关系人的台胞证和居留签注复印件;

  在大陆寄养未成年人的,须提交(1)被寄养人父母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书面委托寄养声明(2)寄养人的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寄养人出具的书面亲属关系证明;

  居住在大陆的70周岁以上老人,提交大陆关系人出具的关系证明、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0周岁以上或因患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书面委托他人凭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代办;不满18周岁或无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凭本人身份证件代办。

  6、申请台胞证须提供原台胞证及复印件、与申请事由相对应的证明文件;

  7、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2年以上(含)居留签注,还须提供《健康证明》;

  8、首次为台湾居民申请2年以上(含)居留签注的单位,申请前须在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单位备案登记。

  申请的办理时限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台胞证申请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签注申请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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